
近年来,随着研学旅行的兴起,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机构打着研学旗号开展盈利活动的行为。为了规范这些行为,教育部、中央文明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应急管理部、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少工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的意见》。该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举措,包括: 1. 明确了教育部门、学校、家长和学生的责任,要求他们共同落实研学旅行的安全责任,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、事故处理、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等相关制度。 2. 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,包括审核学校提交的研学旅行活动方案,并确保其安全和合规性。同时,要推动资源共享与整合,鼓励学校与公共文化场馆、红色教育基地、科研机构、知名企业等合作开展研学旅行活动,并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、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、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体系。 3. 规范了承办方的行为。要求承办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,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此外,还要与学校协商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行程安排、费用标准、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,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。 4. 加强了组织管理。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,定期进行评估考核;同时要联合旅游、文化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市场的监管,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。此外,还要加强宣传引导,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 5.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,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。例如责令限期改正;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。 这些措施旨在保证研学旅行的质量和安全,促进其健康发展。 |